2006年11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白衣天使频频沾“黑”
嵊州人民医院三名科室主任商业受贿受审
沈冠峰

  本报讯  嵊州市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支某、麻醉科主任相某、免疫科主任袁某(女)是该院的业务骨干,却无一例外地在银弹的攻击下倒下。近日,嵊州市法院对支某、袁某作出了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判处支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、袁某5年6个月,而相某也即将受审。
  从1988年起就担任科室主任的支某,因在放射专业上有颇深的造诣,所有放射设备的采购都要经他认可。如此一名良医却没有把好廉洁关,从2000年接受他以前的老师、后来下海经商销售医用胶片的王某的一台彩电开始,越陷越深,在核磁共振器、CR计算机数字成像系统、X光机、医用胶片等医疗设备器材采购过程中,利用去外地开会、旅游以及儿子出国留学、乔迁新居等时机,分多次收受杭州、宁波、绍兴等地的供应商的财物,共计人民币49050元,美金7500元。
  相某在麻醉领域是一把好手,工作兢兢业业。可惜的是,相某也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,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,于采购麻醉机、监护仪过程中,为上海某公司业务员姜某提供关照和帮助,收受姜某送的人民币3.4万元,美金3000元。上述款中除5326.80元用于其科室购书外,其余都用于相某的家庭个人日常生活开支。
  袁某在医院购买设备和耗材过程中,非法收受杭州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谢某送的5000元美元和51800元人民币。至案发,这笔美元还在银行中分文未动。